对于旅行,我算是个叶公好龙类型的,喜欢游山玩水,却不愿意当背包族,不愿意露营,床最好是king size的,登山怕毛毛虫,下海要带泳圈。说是喜爱自然风光,到哪里都不忘逛商店和超市。我男朋友对我有一句经典的评语:你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,首先就看那里有没有好吃的。如果说不好,一定是在那没吃好。这也是我会去加拿大的原因,旅馆订好了,车租好了,机票买好了,不用冒险,一切似乎都在掌握中,而且,在那里有很多的三文鱼可以吃。。。说到底,我就是一头贪图享乐的猪。
于是乎,我逃离日渐炎热潮湿的都市,来到大洋彼岸的加拿大。
花自己的银子,自然会精打细算,我放弃了直达的CA,选择需要中转的航线。走的那天是太阳过北回归线的日子。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长的一天,39个小时,也第一次在飞机上连吃4餐。空姐甜美可人,座位舒适,10几个小时的飞行似乎很快就过去了。等我最后一觉醒来的时候,飞机已经降落在温哥华机场了。
为了显示自己具有贤淑的美德,我没有让还在开会的朋友到机场接我,而是自己一个人从机场到酒店。在陌生的城市里这样的经历于我也是第一次,感觉也很新鲜。无论起点是高是低,但总在一点一点的超越自己,超越过去,这也是一种乐趣。
稀里糊涂出关,在机场里换硬币,坐机场酒店巴士。出机场的风景似乎很一般,矮旧的楼房,杂乱的电线杆,看起来杂乱无序的马路,让我不仅几分失望,不明白为什么很多分会认为温哥华是最美丽的城市之一。巴士过了一座桥之后开始无数的停靠,左一个酒店右一个酒店。直到我后来对温哥华城开始熟悉了之后,我才知道这些酒店原本都离得很近,只是单行线很多,所以看起来像是走了很远。我们住的酒店房间看出去便是有名的Vancouver Fairmont hotel. 庄重典雅,只是门口竖的小日本国旗让我极其不爽。慢慢才知道日本人对温哥华的渗透有多深。寿司店象北京的重庆小吃一样密集在街头,而很多的中餐馆却只是开在地下的fair food。不仅想起在故宫里高悬在墙壁上的解说竟然是中、英、日三种语言。无语。
亚裔美女是温哥华的美丽风景线。公车上、街头、公园里,随处可见。这些80年代出生的亚洲孩子家世良好,不缺钙,没有四环素牙,脸上没有任何曾经苦难的痕迹,有着带有非常典型的北美女孩阳光开朗自信的性格。我喜欢听他们毫无烦恼的笑声和流利的美语,我喜欢看他们晒得健康的肤色和漂亮的身材,那种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。看着他们,真的觉得自己是苍老的,被别人以为是不到18岁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。看看他们,那才是真正的年轻。这真是一群可爱的女孩子。或许因为她们,我开始喜欢温哥华。
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传说中的UBC,那天晚上他们在人类学博物馆有一次会议晚宴,我对那种场面实在是惟恐避之不及。参观了一圈校园之后,我们在 rose garden驻脚,从那里远远望过去,越过茂密的树林,是蔚蓝的海边,那是夕阳西沉的地方。而丛林后面,则是有名的天体浴场。我本是欢呼雀跃要去那里看夕阳兼帅哥的,结果临到头又叶公好龙了,唧唧歪歪了半天,还是没去。我跟朋友约好,9点钟他到rose garden接我,然后我们一起坐公车回去。
Rose garden只是UBC里的一个长满玫瑰和月季的小花坛而已,但对UBC人却是特别的。有无数对恋人选择在这里举行结婚仪式。你愿意一生与身边的这个人相伴,无论贫穷疾病都可以不离不弃吗?你愿意吗?对着远山和大海,这是否真的就可以当作海誓山盟?我不知道他们选择这种方式是否是为了方便,而我却无端地被感动了。跟男朋友一同开会的一个同行曾经在UBC读书6年,对这一切非常熟悉。他拉着我朋友,站到往日曾经宣读誓言的地方,说要给他演习一下。这个傻瓜真的就站了过去,认真地听他说,一如他平时写报告时的神情,只是多了些许的害羞。我没有办法不爱这个傻瓜,他是我生命中的奇迹。Rose garden在我心中开始逐渐变得甜蜜起来。
温哥华9点钟太阳开始落山,从绚烂归于平淡,只是短短几分钟而已。而月亮早已挂上树梢,只等着这一时刻宣告夜的来临。他也来了,从后面搂住我,一句话不说。我想我还是个小女人,喜欢卿卿我我,向往朝朝暮暮,追求快乐简单。旅行是生活的一部分,也是生活的浓缩,我们一样的逛街购物看电影,骑自行车逛公园,自己做三文鱼大餐。可能经常到处走动,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,反而不觉得生活在别处,而是按照这个城市的节奏在过每一天。First who, then what. 不知道这句经典的话出自何人之口,但深得我心。
温哥华的大街跟香港很象,我一个移民加拿大的香港同事说,是凡在香港能看到的商店那里都有。确实没错,从LV专卖店到7 eleven超市到茶餐厅,一样的有,连里面的员工大多都是可以讲国语的。加拿大的summer sale在6月底已经正式拉开帷幕,5折起。但所有价格都需要加14.5%的消费税,所以也不菲。但有2样东西值得买,一个是箱包,一个是男式皮鞋。箱包很结实,性价比很好。而男式的休闲皮鞋,不论是加拿大本地品牌,还是ecco, timberland等等,都很合算,当然是sale的时候。加拿大人块头很大,所以我相信他们穿的皮鞋应该很舒服,加拿大可以带至少40公斤的行李,所以箱包也一定会很结实且实用。我们最终在那里买了一个手提箱。至于皮鞋,那位仁兄觉得大多样式太过时尚,不适合自己。鞋店的老板告诉我们,选鞋子,首先是舒服,然后是好看,就是选自己的另一半。我深表同意。结果他在旁边愣头愣脑的说了一句,又舒服又好看的鞋子很多,但不是都适合自己。这个家伙,傻则傻也,有时候还让人觉得大智若愚。
住在温哥华,stanley park不能不去,骑车去玩是一种特别的感觉,沿着english bay一路骑下去,风景各个不同。Stanley park 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和滑轮道,想见这是非常普遍的运动方式。在公园附近,租自行车的很多,大概一辆车一天20加元左右。滑轮是一项很酷的运动项目,我们在那里见识了加拿大的铁girl,铁boy,沿着10公里的海岸线一圈一圈的滑,大多身材都很棒,让我垂涎三尺。最夸张的是一家3口一起,爸爸妈妈推着婴儿车滑,这在中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,爸爸妈妈准被老人骂死。我就记得我小的时候在老家,我叔叔把我一个人放在池塘里的小木桶里让我划船玩,他在一边游泳,结果被我奶奶打得不敢回家。
Stanley park的水族馆不能不去,水族馆里的水獭otter不能不看。他们是没有表演项目的两个小家伙,只是自己躺在水里玩球,睡觉,晒晒小肚皮。他们是我在那里最喜欢的东西。猜想不止我一个人喜欢。他们是躺在水里睡觉的,睡觉的时候一只一定会拉着另一只的手,但睡着了的时候不是能很好的控制方向,所以会飘开。但马上一只就会去找另一只的手,拉在一起,还吻一下,然后继续睡。平均每隔一分钟就会如此这般一下。牵手的两个人,相爱就是牵挂,不相爱就是牵绊,一念之间而已。我相信他们是相爱的。
对于我这个喜欢口腹之欲的人而言,不讲到吃是不可以的。温哥华的西餐馆the keg是一家连锁店,属于大众可以消费的,牛排值得一尝,点甜点要慎重,一份够3个人吃的。中餐馆汉记是首选,非常典型的香港酒楼的口味兼管理模式。加拿大的麦当劳有不错的色拉推出,可以做早餐。寿司店是我经常光顾的,三文鱼不错,不过金枪鱼一般都是white tuna, red tuna会贵很多。在温哥华呆的时间比较短,所以对于饮食方面能建议仅此而已。
在温哥华呆了几天后,我们开着租来的福特3.0启程前往班芙,开始另一个未知的旅程。取车的时候,发现车牌上写着Beautiful British Columbia。我开始理解,这是一个被自己的居民热爱着的地方。而于我,因为有了我们的足迹,也开始对它有了感情。
美丽的卑斯省,美丽的温哥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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