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究竟是谁? 我究竟何在? 什么是生命中必要的事情?
自己活到了48岁,北京生活了45年,又在温哥华呆了三年,我始终不能回答上述三个问题,尽管上述问题经常让我陷入冥思苦想的地步,但至今尚未找到满意的答复。在女儿接到多伦多大学工程系的录取通知后的某一天,我计划着年底的东迁,而偶然的机会,我无意看了一部电影,肖恩潘演得一部反映阿拉斯加原野的电影,荒野生存(INTO WILD),那时候,我确定了2010年夏天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,开车前往阿拉斯加。
?《荒野生存》改编自著名作家乔恩?科莱考尔(Jon Krakauer)的散文集,是一个真实事件。1992年,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公交车车厢里,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,经调查,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?麦克肯多斯(Christopher McCandless),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,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,即与家人失联。 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,克里斯多福改名换姓,烧掉现金,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,从此在北美大陆漂泊,充满强烈理想性的克里斯多福企亟追寻超越人类物质的经验,这件事经过披露后,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。尤其是结束克里斯多福生命的阿拉斯加之行,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,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; 而更多的人则把自己下一步的旅行目标定在了伟大的阿拉斯加。
自五月份开始寻找这里的驴友前往阿拉斯加的攻略,苍天不负有心人,真的就在加西网找到以前5位前辈(brain & Iris)开着旅行车前往加拿大西北和阿拉斯加2周的游记,而它在我们后来的旅行中,起着“圣经“般的指导作用,甚至超过了我随身携带的LONELY PLANET。
时间2011年7月4日11点-2011年7月20日19点,旅行工具:白色AUDI Q7 ,人员,我,沫姐,其女儿ZHUZHU 和其先生无敌超哥。另外,睡袋,药品,煤气炉,炒锅,碗筷,帐篷。加元美金各2000,信用卡,风油精,刀子,防熊喷雾,LONELY PLANET,外加加拿大公路图。
先开车到了KINGSWAY1492号,把我的“儿子“,VANBI,一只玩具贵宾狗存放在宠物寄养医院(沫姐看到这小东西实在可怜,都想在最后时刻带上它,后来的旅程证明我们是绝对做对了这个决定)
7月4日11点,我们从温哥华东区启程了,沿着1号路一直朝北,在晚上8点的时候到达了BC省中部的QUENSEL 镇,在市区北部8公里处的10 MILES 国家公园露营了,为了保险起见,我们先观察了露营地确认可以搭帐篷后,又返回市区中心的SAFEWAY买了蔬菜和牛肉,然后安营扎寨,由超哥生火做饭,香喷喷的青椒牛肉和西红柿鸡蛋汤,开始了我们的第一夜!
露营费,仅仅是15加元,有很好的卫生间和洗澡地方,自己点篝火,把随身带的一件背心但点火的引子!只是管理员提醒我们别玩饭菜留在帐篷里,因为有熊会光顾。湖边营地蚊子不少,但比起后来我们在北极圈森林里遇到的蚊子,小巫见大巫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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